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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2 / 2)

“是的,姑娘,绯衣愿护你左右。”


看绯衣的个头没她高呢!却一副少年老成的严肃样,于芊芊笑笑地一挥,“能护就护,护不住就走,我是命一条,你也是命一条,不要为了我把命丢了,以命相护的恩情我承受不起。”


“姑娘……”绯衣心头一阵暖流流过,她眼眶微湿。


从来没有人以她的安危为上,关心她的死活,她是王爷收留的兵士遗孤,战争让她家破人亡,王爷让她住、让她吃、让她习武、让她成为有用的人,不再颠沛流离,她唯一的信念是效忠王爷,愿为他马革裹尸,肝脑涂地。


可是姑娘却告诉她不要为了保护别人而不顾一切,把命都豁出去,没有谁该为谁牺牲,她的活着就是对姑娘的回报。


怎么能毫无感触呢!这是第一次有人对她付出真心,不是暗卫、不是丫头,只是单单的“绯衣”,姑娘看重的是她这个人,而非她背后的身分,她是绯衣,是一个人。


“好了,别给我哭鼻子感伤,说什么万死不辞的感谢话,我从北疆带回不少土产,咱们分几件上等的皮毛给瑾儿送去,做成小帽兜、小皮靴一定很好看,再弄个白狐围脖,衬得他小脸粉嫩可爱……”小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朝气。


不让绯衣、红莲因身分上的转变有些纠结,故作快活的于芊芊一手拉一个,面上笑呵呵的转移话题,拿南方瑾这小子来当话题,说着小主子的小衣小裤、小饰物。


北疆一带确实无粮无作物,荒凉一片,冬雪漫天,寸草不生,可是却让趁火打劫的于芊芊淘出不少好东西,北方幅员辽阔,皮货、山参、玉石遍地都是,几乎唾手可得。


不识货的北地人只吃动物肉,过多的皮毛贱价抛售,一根根的山参有小孩子胳臂粗,起码上百年了,还有宝石、美玉……那真是取之不竭呀!满满的十大车都让她命人给拉了回来。


南怀齐在春泥院旁又拨出个小院子充当她私人库房,将掠夺来的私产全往里头搁,几间屋子塞得没法转身,走了一趟北疆回来,她居然身家颇丰,可比富家翁。


几个女人钻进放置皮草的屋子,东翻西找的拉出几张玄狐皮、紫羔皮、大毛黑灰鼠和狼皮,比了比大小长度,又挖出几颗鹅软大小的红、绿宝石,预计缝在裁成衣的皮裘上当盘扣。


于芊芊对谁都很大方,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她穿越前的生活也过得不错,有车有房,还有一笔饿不死人的小积蓄,她这一穿,平白便宜了她那双不负责任的父母,想想真不甘,她应该预立遗嘱,悉数捐出。


“主子,好大的珍珠,缝在帽兜上一定很威风,一整排的珍珠,瑾主子肯定欢喜,一整个贵气呀!”捧着一匣子色泽光滑的雪白圆珠,红莲惊喜的大喊。


“嗯,珍珠磨成细粉用来敷面也不错……啊!我记得有张镶宝石的小弓,正适合瑾儿……”他该练箭了。


“姑娘,不用急于一时,东西太多了,先挪一些回院子,等有需要了再来取。”怎么有财大气粗的感觉?


于芊芊一回头,失笑地一拍额,她的确太心急了,看见成了搬运小堡的绯衣两手满得快拿不动,她只好放下手中的玄狐皮,帮着分担一些重量,拎着能做成一双毛鞋的雪兔皮。


“……主子对瑾主子真好,不忘捎带好东西送他,瞧瞧这皮草的毛色……咦!那不是春儿姐姐吗,她到我们院子来做什么?”真奇怪,躲躲闪闪的,像怕人瞧见似。


红莲没旁的本事,认人的眼力最敏锐,加上脾气好、性情温顺,王府内宅的丫头、婆子她无一不识,上下打成一片,没人不与她交好,一有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就跑来和她论道一番,俨如小小的八卦站。


“春儿是谁?”好像不是她们院子里的丫头,她没见过。


“春儿是锦绣阁的二等丫头,奴婢给她们那院子送过月银,她有点偷奸耍滑,喜欢占人便宜,没好处的事绝对不做。”人不坏,只是懒惰,老是找着借口偷懒不做事。


“她来找你吗?”看春儿鬼鬼祟祟的样子,于芊芊柳眉微蹙,有了不好的预感。


红莲摇头,“春儿姐姐不太看得起奴婢,认为奴婢是外来的,她最多和守门的婆子多聊几句,奴婢跟她没交情。”


“那她来干什么?”真叫人费疑猜。


“跟上去瞧瞧不就知晓了?”


追踪是她的长项,绯衣身先士卒,不动声色的迅速尾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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