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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幸福女人的生活手记:三个人的天堂 作者:深圳女蛙


引子:我突然想写了1


我们到深圳10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9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


我突然决定要写了。尽管几天前,我还是那样愚顽不化,油盐不进,因为不肯写被我那帮朋友恨得咬牙切齿。


那是一个毫无主题毫无目的的聚会。在狂吃一通,撑得目光呆滞精神空虚百无聊赖的时候,他们就像往常一样拿我们家的鸡毛蒜皮开涮,并戏称是餐后甜品。


“你老哥最近有什么搞笑的话”


“贝贝有什么故事没有”


“老哥”其实是我的先生,俗称老公,只是我从来不这么叫他。我叫他“老哥”或“哥哥”,已经有十多年了。


开始当着朋友的面这么叫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后来他们也慢慢习惯了,都是亲人或好友。他们提到我老哥时也通称“你老哥”或“你哥哥”之类,有时带点坏笑。


老哥是个律师,从不见他有多忙,没有特别要紧事的时候就经常和我在家“鬼混”,对于我要求一起喝早茶共进午餐看夕阳喝咖啡之类的事常常会答应。


老哥最明显的兴趣是读书看报,他说:“只要一卷在握,哪怕不翻一页心里都觉得塌实”。经常在朋友面前一秀,满足点虚荣心的就是摄影。老哥在摄影上有着业余的天分,我非常鼓励他玩摄影,无比投入地献身当他的超模,当然,分不清是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不过,老哥对他的爱好有自己的认识:“不爱抽烟不爱喝酒,不爱打牌不爱泡吧,只爱老婆和孩子。”他总是得意地调侃自己:“我的特长是会娶老婆,可惜这特长一辈子只能发挥一次。”


贝贝是我们的女儿,现在6岁多了。


第一次见到她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说她“好白”,包括为她接生的护士。三岁的时候贝贝已经懂得为自己的白骄傲,她一听别人夸她白,就会回答说:“这是我最大的卖点。”


这小女人是个臭美冠军。有一次,看见我穿一套新衣服,站在镜子面前摇来摆去准备出门时,她突然跑进洗手间大哭,一颗颗眼泪从白色的小胖脸上连滚带爬地下来。吓得我们赶紧问她为什么,她哽咽着说:“妈妈的裙子太漂亮了,我没有。”


还有一次在电梯里,别人表扬她:“这小女孩好可爱,白白胖胖的。”她走出电梯十来米后,实在忍不住了,很气愤地说:“谁说我胖,谁自己就是丑八怪”


贝贝爱画画。她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了还没睡着,我问她怎么啦,她说:“今天没画画,睡不着。”我说:“那就起来画一幅吧。”贝贝立即花五分钟画了一幅,然后酣然睡去。


我们家这两位的故事常被朋友们深度挖掘,并广为流传,而我则在长期的“甜品”事业中,逐渐被老哥授予“隐私贩卖者”的光荣称号。


那天在聚会上,我如常报道了贝贝的最新趣闻后,灿灿突然说:“哎,你把这些写下来嘛,写成一本书,绝对畅销。”我大吃一惊,从来没想到自己也能跻身写书者的行列:“啊写什么”


“就写你们家,写你们的天堂啊,最好来个绝对纪实。”杨杨突然一抹油嘴,来了兴趣。两年前,四岁的贝贝第一次接触到“天堂”这个词,问老哥什么是天堂,老哥笑着说:“天堂就是我们家,我们家就是天堂。”当时正好杨杨在我们家蹭晚饭,听到老哥的回答后,无限扩张地宣扬了出去,并成功地把这句话打造成老哥的名言。


“得了吧,这年头写苦难写不幸有人看,有人同情。因为苦难才深刻,不幸才打动人,人生不如意十之###,写这些,读者看起来才有共鸣。要写幸福,怎么看怎么肤浅,绝对空洞,没人看。”我来了个即兴发挥,希望立马说服他们掐了这念头。


“苦难不幸当然值得同情和尊重,但幸福是每个人的向往,写幸福可以带给读者以阳光和希望。”老金一向思辩,说出的话总是一锤定音般地肯定。


还没等我开口,平时并不怎么来事的燕子居然也帮起腔来了:“每次听你讲你们家那些事,我们都很感动很开心啊,既然我们喜欢,那别人也应该喜欢。你没发现你们家那些鸡毛蒜皮每次都让我们听得着迷”


引子:我突然想写了2


“唉呀,我又不是名人,名人的日常琐事有人追着看,还没见过普通人也来卖自己的破事的。”我对这个话题嗤之以鼻,一点兴致都没有。


“不对,看名人的故事是因为追星,因为猎奇,想看看人家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而看普通人的故事,对于普通人才有教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普通人啊,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你的那些幸福理论和幸福故事,一直对我们有启发啊。”真奇了怪了,连薇薇这种不掺合的人都极力怂恿起来了。


“可是,我凭什么去说教,我有什么资格说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生活大师,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按自己的方式寻找自己的幸福。我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我简直有点急了。


“你不用说教,就如实写下你们的生活就好了,保证读者看了会觉得有意思,会像我们一样哈哈大笑。”vivian的表情像已经看到读者正人手一本,边看我的书边傻笑。


“拜托你们别整我了行不像我这种平时写几千字的报道都恨不得哭的人,还写书”我感觉自己就差喊救命了。


“你好歹也是咱主流大报一主编,干新闻干了10年了,说出这么丢我们报社老脸的话,小心我叫老总把你给炒了。”jessica是我的同事兼好友,说话绝对不留情面,看大家这么给我面子,我还一副给脸不要脸的模样,恨不得当场把我骂个狗血喷头。


“亲爱的,你只是有点懒,我们又不是没看过你写的东西。”玛亚看大家这么逼我,善解人意地给我打起气来。


“好吧,让我好好想想”我看这个问题越纠缠越严重了,于是不顾他们看我时那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虚晃一枪,收了场。


今天早晨有点邪门,我这种平时一觉睡到八点多,还要强烈依靠闹钟的人,居然在早上五点就自然醒了,更奇怪的是脑袋清醒得一塌糊涂,满足得一塌糊涂。


我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后,扭头看着熟睡的老哥。朦胧的晨光里,老哥酣睡如纯真的孩子,表情恬静安详,我忍不住伸过手去,轻抚他的脸盘。他似乎感觉到了我,下意识地把手臂伸向我的脖子,我就势将头一抬,枕着了他的臂弯,他用头轻轻碰我几下确认后,习惯性地用头抵住我的头,睡去。我一动不动地枕着他,心里突然很感慨:“天啦,我们相爱都十多年了,结婚都九年了,怎么会有越来越爱的感觉呢。”


直挺挺地甜蜜了一会儿之后,我蹑手蹑脚地爬了起来,走向薄雾笼罩的阳台。我趴在栏杆上,听着小鸟欢叫成一片,俯瞰着晨雾中的华侨城,内心无比宁静。看到世界之窗的埃菲尔铁塔,我突然想起刚到深圳时,一直不舍得花100块钱买门票,于是,几年下来每次都只是在外面转悠,然后对老哥说:“外面肯定比里面好看多了。”想想那时的情景,不禁开怀。


一晃,我们到深圳就是10年了,10年前的情景,还那样清晰可见,如今,贝贝都快7岁了,成了我和老哥的好朋友,成了朋友们的开心果。


一想到我那些好友们,那天聚会的情景开始在脑际盘桓,萦绕不去。那天说的每句话,都在我脑海里拼命翻滚,激活着我的神经。


“何不真的写下来”这一念头从自己脑海中跳出来时,我还是吓了一跳,但突然又兴奋起来。


我们到深圳10年了,拥有了自己想要的天堂,我们结婚9年了,正享受着自己营造“蜜月”。就写我们的深圳10年,就写我们结婚9年,就写我们三个人的天堂


本书由老哥的摄影作品贝贝的画和我的文字组成。


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1


1996年7月,老哥毕业分配到深圳,在一家银行上班,我还在读研究生,在暑假作为随行特使来了深圳。


当我们一人拎一个包,来到他们银行安排的宿舍时,两个人坐在地板上相视傻笑:一间大约8平方米的房内,除了一张1米2的床垫,空无一物。


“我们有2000块钱,可以买很多东西的,我们有钱。”老哥豪气十足地伸出手,夸张地拍了拍他那人造革钱包,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从亲戚那借来的20张大百我们闯荡深圳的全部费用。


傻坐一会儿后,我们掏出纸和笔来列购物清单,写到床上用品时,老哥指指那张床,很诡秘地说:“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我笑着擂了他一拳。


我们去最近的千百意商场后来没过多久关门了,现在是酒楼,围绕着吃喝拉撒买了一大堆必需品,看到一盏台灯时,我的小资心理不顾当时的经济状况,狂作祟。


那台灯的灯罩和灯座都有印象派油画的感觉,色彩绚烂,还可调节光线,我一看到它,立即想买。我感觉那8平米的家,如果有了这盏台灯,绝对不至于惨白和空洞。但一看标价,要160块,我吓了一跳,心想,简直是敲诈。


我气得走开了,和老哥去选别的生活用品,但奇怪的是,离这盏台灯越远,我就越想买,绕了一圈后,又拉着老哥回到这盏灯前。


老哥说:“这太豪华了吧,妹,我们还不能买电器呢。因为160块的天数,台灯被尊称为电器”我当然也知道,但实在想买,站着不动,摇着老哥的手说:“买了吧,哥哥,豪华一把吧。”我后来偷眼看到老哥把这台灯放进购物车时,脸上有一种“豁出去”的表情。


这盏台灯后来成为我们家除人以外最大的亮点,它以调节光线的功能,充分地满足了我们的浪漫需求。有时我们将光线调到最低,体会“一灯如豆”的感觉;再大一点点,就朦胧成一片;更大时,橙红的光线就开始表现浪漫;再明亮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温馨地用它看书。


冬天的夜晚,我们经常早早关了日光灯,把放在床头地板上的台灯调试好光线,爬上床。老哥把枕头靠在床头冰冷的墙上,迅速用背压住枕头,坐好,然后笑着把双手张开,伸向我,我立刻像只温柔的猫,乖乖地坐到他怀里,盖上被子,顺势把我们刚脱下来的外套毛衣压在被子上取暖。


老哥负责捧书和翻书,我什么也不用管,只管把手窝在被子里暖和着。我的背贴着他的胸,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顺势一歪就能亲到我的脖子,他呼出的热气直吹进我的耳朵,我常常大叫“阅读环境恶劣”。


我表现好的时候,就用手揉搓老哥冰冷的脚丫,我边揉他边躲闪,嘴里发出各种怪笑。有时我干脆在他的脚掌里使劲挠痒痒,弄得他满床打滚,边滚边喊“救命”。


他乱滚一气的时候,经常会碰倒床垫旁的宝贝台灯,这时我们就会突然刹住笑,一起心疼我们家当时唯一的自买“电器”。


每天晚上,我们一打开这盏台灯,心灵就开始享受。


在我们后来的n次搬家行动中,这盏台灯总是成为第一重点保护对象。直到2003年,我的闺密玛亚到了深圳,我们把这盏台灯郑重地送给了她,她一直把这盏台灯放在床上,和她最爱的书一起,陪伴她。


除台灯以外,我们还咬牙买了一张茶几,耗去巨资120块。这张黑色胶木板的茶几有四个轮子,可以自如地移位,还可以装拆。深圳的许多家具都有这个特点,据说是为了搬家,多数深圳人都会搬好几次家。


这张茶几在我们家属于绝对多功能家具。我们用它当餐桌书桌写字台熨衣板,晚上充当衣柜,搬家的时候当小型运输车。作为我们的主力家具,它受到我和老哥的百般呵护,我们用了三年多,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后来,我弟弟也来深圳打工,我们把茶几送给了他。几年之后,他赚了点钱准备回老家发展,我们的茶几也衣锦还乡,现在还在我弟弟家中,在我们家乡继续发挥着多功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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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床也忒宽了吧,一半就够2


那一次在千百意商场,我们还买了来深圳后的第一套床上用品:一张草席,一床特价线毯,一个双人枕头。双人枕头死贵,要98块,不过很漂亮,而且枕头也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又作了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买了。


不过,想到这几样床上用品可以一直用到11月份,我和老哥顿时觉得毕业后来深圳,是一个无比英明伟大的决定,要是去北京,10月份就得添置一套厚厚的床上用品,那得花多少钱呀。


买双人枕头时,我很怕别人看到,觉得买双人枕头就意味着告诉别人这两个人睡在一起了,担心别人说“这两个人,这么小,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不害羞”。但后来听说深圳人不太管别人的私生活,再搬家时,我很大方地把双人枕头直接抱在自己身上。


十年后的今天,这个双人枕头还在我们家。它听了我们太多甜言蜜语,感受了我们太多缠绵的故事,我不会送人,更不会丢掉,只偶尔把它们拿出来晒一晒,让它们和阳光对话一番。


家的感觉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


没想到在深圳搬家真的那么快,刚到深圳才一个星期,老哥他们银行就要我们从燕南路搬到深圳教育学院去,说那里的宿舍空出一间房,比这间大。


房间真的大了许多,有十来平米,里面还有一些上一任留下的家具,但也还是“三无”房,没有洗手间没有厨房没有阳台。不过我们很高兴,房间大了就可以做饭,做饭就有家的感觉,而且比吃盒饭省钱。


当时我的小老乡刘剑平在彩虹新都做保安,他比我们先来,我们去他那玩的时候,他送我们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前几任使用者是谁的巨型电饭煲。他从床底下搬出那个电饭煲时说:“掉了漆倒没什么,就是不自动跳闸了,饭很容易烧糊”我极领情地说:“没关系,饭熟了不跳闸,可以闻饭的香味,饭香了就拔掉插头,还可以训练我的鼻子。”


我曾经在10岁的时候,操持着巨大的铁锅和铁铲,在煤炉上做我们全家7个人的饭菜。读大学的时候,和死党笨笨,在宿舍用两只脚的电炉煮方便面。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和老哥一起用酒精炉做饭。现在居然有了电饭煲,那不是进入电器化时代了


那个暑假,我雄心勃勃地要考当时公认最难考的证,注册会计师,白天老哥去上班,我就在家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老哥试用期只有1400块一个月,他要坐公共汽车上下班,我们一日三餐要吃饭,还要付房租,这1400块,必须通过科学的精算来决定每一块钱的去留。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门课是财务管理,我说正好“学以致用”,嘿嘿。


我们的正餐是老哥回家后的晚饭,经过我的专业精算,我们两个人每天的晚饭只能用5块钱。我每天四点多钟去泥岗路的菜市场买菜,做好饭等老哥下班回来。


那个巨型电饭煲顿时发挥了作用,我既用来做菜,又用来做饭,有时先做好菜放旁边盖起来,再做饭,饭好了老哥就回来了。遇到那种应该马上吃的菜就先做饭,把饭打起来再做菜。有时一边做饭,一边在饭上蒸菜。有时把腊肠豆子一类的东西直接放进饭里一起做,做成菜饭,既当菜又当饭,绝不亚于现在在一流粤菜酒楼吃到的腊味煲仔饭。有时还用它煲汤,汤好以后下进面条粉丝,超级无敌美味。


后来,当我和朋友们开心地说这一段故事时,一位80年代出生的妹妹大叫一声:“麦噶得,电饭煲还可以做菜煲汤”我大笑:“俺们无产阶级前辈的生存智慧,你们新新人类难以想象吧”虽然跟许多比我更老的无产阶级比,我这点事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然要倚老卖老一番。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吃的饭都是从电饭煲里盛出来的东北大米泰国香米,也没看到过爸妈用电饭煲干过别的,当然想不到电饭煲会有那么多妙用。


可是在那个暑假,这只巨型电饭煲是我这大厨唯一的武器。我每天变着法子做饭,每天吃的都不一样,用的晚饭钱都不超过5块。我估算着老哥回家的时间,快好了的时候,就趴在窗口看。老哥一进到院子就往我们家窗户望,望见我就猛挥手,然后一溜小跑回来。我在窗口一见到他,就立即把电饭煲插头拔了,然后盛饭,盛好饭时,老哥就刚好进屋。


老哥在亲我一下之后就开始赞不决口“吧唧吧唧”地吃饭。他咀嚼和吞咽的声音,如同演奏欢乐颂,让我得意无比。那时他常常因为疼惜,因为感慨,因为感动而说的那些话,也比后来任何时候说的都动情。本人的贤惠,也在那一段时间发挥得淋漓尽致。


而饭后被老哥牵着手在教育学院或银湖散步时的感觉,和多年以后在马尔代夫的夕阳里漫步,或在新疆阿尔泰的白桦林里听鸟叫时的心情一模一样。一样的宁静,一样的快乐,一样的美好。


那个暑假将结束的时候,我很陶醉地对老哥说:“哥哥,你知道家的感觉是什么吗家的感觉就是趴在窗户上等你回来。”而他老人家却说:“家的感觉就是两个人一起穷,一起快活,所以叫穷快活。”


五块钱的“美味佳肴”1


尽管老哥吃着我用5块钱买来的“美味佳肴”大肆表扬说:“你不是用5块钱,你是用研究生的素质律师的智慧爱人的心思来买菜的。”但有时候,5块钱以外的这三样东西,也不是那么管用。虽然那是1996年的物价,但用5块钱去菜市场买两个人的晚饭,其实不容易。


我那时每天下午四点步行去最近的泥岗路菜市场,泥岗路当时相当地名副其实,晴天灰尘弥漫,雨天泥泞满踝。下午四点去买菜的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保姆,一类是老人,还有一类是永远穿着睡衣和拖鞋的女人,最后一类比较多。


我当时刚到深圳,对于这类着装的女人不太理解。我不明白女人优美的身体,为什么拿那样一件一统江山的劣质睡衣来罩住,很饱满的胸部,为什么用那样具有透视感的松垮文胸,穿一件脏乎乎的睡衣到处跑,怎么却像出入无人之境我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她们。


至于菜市场那种氛围,我从来不喜欢。我总是在路上就盘算好,今天吃什么,怎么搭配,一进菜市场,立即找到想要的菜,买了就飞奔走人。但有时我想要的菜并没有,有时有,又不新鲜了。更常见的问题是价格不合适,有时我认为单价太贵,有时他们不愿意卖两块钱的牛肉或三块钱的排骨,我要么只能作罢,要么得换一家试试,要么要想办法说服那些打着赤膊浑身油污的卖肉者,这些,都让我难办。


还有一次,本来是打算做肉末烧豆腐红烧茄子的,我买下两块钱的瘦肉后,意外地发现有一家有个猪腰很新鲜,一问,要3块钱,我想,如果改做肉末豆腐加土法蒸腰花,那也不错,但那样的话总额要6块钱,超支了。


我问卖家“两块钱可不可以”,他极不耐烦地摇头。我只好走开去别家看看,走了一圈,发现别的摊档的有的猪腰不如那个新鲜,有的不如那个大,我又回到原来那家,再试着问:“真的不能两块吗”没想到他勃然大怒:“没有钱你就别买了,3块钱都付不起还想吃腰花。我告诉你,这腰花我不卖了,两块钱还一块钱呢”他怒气冲冲又鄙夷不屑地看着我,鼻子拼命地“哼”出一声。


我本来只是再试试,他要不同意,我就三块钱也买了,完全没想到他会那么生气,我瞠目结舌,眼泪瞬间滚了出来,赶紧扭头走了,木木地按之前的方案再买了豆腐和茄子走出菜市场。


回来的时候,深圳的天空彩霞满天,但我的内心酸楚得没有一丝力气,我拖着像灌了铅的两条腿慢慢往回挪着,心里无限悲哀。


快到教育学院的时候,我对自己无力地说:“这就是辛酸,辛酸也是一种感觉,辛酸也是一种体验。人生就在于各种体验,只有幸福只有快乐,那是不完整的。”


接着我分析了一下当时的情景,我对自己说我并没有错,至于他发怒不卖了,只能说明他的猪腰完全值他自己报出来的价格三块钱,而不是我想要的两块钱,他卖的东西物有所值,发现我居然不知道这一点,还跟他还价,他非常生气,或者那一刻他心情不好,可能正为什么事生气,我撞到了他的气头上,运气不佳。


这么一分析,我渐渐理解了那个卖腰花的人,接受了他的怒火。我甚至想,没准换了我,也烦了,为了一块钱,反反复复地讨价还价,爱买不买。


“不过,我会有钱的。”我长叹一口气后,拼命给自己补充力气:“我读了20年书,是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考过了律师资格,现在还在备考注册会计师资格。我不相信赚不到钱,我们现在是最穷的时候,只会越来越有钱。”


我对自己说完这些之后,开始慢慢恢复体力,说服自己将这件事放下:人生不如意事十###,而我的人生里,如意事十###,我有限的记忆空间,只应该用来储存快乐的事情。对于不快乐的事,应该把它过滤掉。


踏进教育学院的大门时,我用劲甩了甩头发,心想,到家了,哥哥要回来了,我要象往常一样,做好5块钱的美味佳肴,等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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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钱的“美味佳肴”2


我当然不能把这事告诉老哥,让自己的女人受穷,那是男人的死穴。男人自己受穷的时候,要么忍了,要么来一通国骂,或者展开一场愤世嫉俗的发泄,就过去了,但如果让他的女人和孩子辛酸,那会让他感觉痛到骨子里。我不能带给老哥这样的硬伤,我要养他的胃,更要养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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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包围在隔离墙上1


1995年的冬天,老哥在深圳找到了工作,回到我们就读的学校以后,他的主要话题成了深圳与武汉长沙之比较去深圳之前,他只呆过这两个城市,我当时印象最深的是,他说:“深圳的公园,那是真正的公园,公家的园子,不收钱的,不要门票。”我听了很吃惊。他还说:“市中心就有个荔枝公园,很大,里面有山有湖,到处都是荔枝树,有四五个门,谁都可以进去的,一天到晚都有人在那吹拉弹唱,很好玩,风景又美。”


我当时听了无限神往,想起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去武汉的中山公园,走路找了两个半小时,脚都走出泡了,结果进去半个小时不到,就出来了,一丁点大,又实在没什么可看的,还要门票。出来后想着还要走很远的路才有车搭,我气得说:“什么情人节,简直是死人节嘛。”后来我们每次回忆这句话都会狂笑不止。


和许多刚到深圳的人一样,1996年的暑假,我到深圳后没几天,就真的去了荔枝公园。尽管有了老哥的一再铺垫,还是显示了我想象力的没见过世面。我们坐在荔枝公园的湖边,望着蔡屋围一带的高楼,心里豪情满怀,觉得深圳真是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


老哥满心欢喜地说:“以后你也来深圳工作了,过了试用期,我们两个人就大概有7000块钱一个月,7000块呢,做深圳人好吧”他说“深圳人”时,比其他的字多用了一倍的力量,这力量让我充满欢愉,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成了深圳人。


那个暑假的晚上,我和老哥经常去罗湖国贸大厦一带逛夜景。但当我们享受完那些高楼大厦外墙的繁华灯光,再回到教育学院我们那10来平米的简易宿舍时,初为深圳人的感觉常常变得复杂。


当时从罗湖回泥岗路的教育学院只有一路公车,是24路。我们坐24路到泥岗立交桥下,教育学院在马路对面,立交桥下本来有地下人行通道,但当时晚上没有灯,地下通道就充当了许多人解决小急的场所,就算白天也几乎没人走,我们过马路都是在地面钻车的空子,然后猛冲。


在当时看来,那马路宽得气人。从立交桥上下来,有比较陡的坡,车速都非常快,路中间有一米左右高的水泥墙隔开,我们过这马路得分好几步。先瞅准车的间隙,然后迅速反应,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隔离墙边,再爬上隔离墙,接着等待时机,以同样搏命的速度过马路的另一半,才算过了马路到达了对面。有时运气不好,要站在隔离墙上等很长时间。


有一次我一个人晚上回家,还坐在公车上就为要一个人过那马路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可能是由于太害怕,下公车后我几次尝试着要冲过去,都只跑了两步又败下阵来,总感觉自己对车速对距离估计不对,再加上那时我的眼睛没做近视矫正手术,不太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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